
雲林縣政府正在徵才職業重建個案管理人員
(協助評估身心障礙者就業相關)
官等職等:月薪(月支俸額:37,483元)
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若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報到,則由備取人員遞補。
性別:不限
工作地:雲林縣
上網日期:自112年1月16日至112年2月5日止(自奉核日起公告21日)
資格條件:
一、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一年以上。
(二) 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研究所畢業,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一年以上。
(三) 大專校院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四) 非屬前款所定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取得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證明,從事全職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二、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具備汽車、機車駕照者尤佳。
工作內容:
1.身心障礙者就業轉銜、諮詢、評估及開案、研擬職業重建服務計畫、派案或轉介、追踨及結案等服務。
2.個案資料之傳輸、匯入、轉出及建檔。
3.協調及整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資源網絡。
4.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相關工作。
5.辦理長官交辦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