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宜社工系胡慧嫈老師紀念獎學金
靜宜大學社會工作與兒童少年福利學系胡慧嫈老師紀念獎學金申請辦法
民國112年4月27日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胡慧嫈老師之家屬,為紀念胡慧嫈老師於靜宜大學社會工作與兒童少年福利學系(以下簡稱本系)任教十八年,作育社工人才,於本系設置『胡慧嫈老師紀念獎學金』。
第二條 申請資格:社會工作與兒童少年福利學系大學部或碩士班(一、二年級)學生。
第三條 紀念獎學金每學年12名,原則上為大學部各年級各班1名(含碩士班共2名),每名新台幣參仟元。
第四條 應繳證件:
一、申請表及自述表(可至社工系網頁下載)。
二、前一學期成績單(社工系碩士班一年級學生於第一學期申請時,得以靜宜大學大學部最後一學期成績申請)。
第五條 申請時間、地點:
一、時間:每學年4~6月,實際日程以系辦公告為主。
二、地點:社工系辦公室(任垣546)。
第六條 審查方式:原則上以成績排序為主,並由社會工作與兒童少年福利學系系務會議審查核定後頒發。
第七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決議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