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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友申請文件方式

校友申請各項文件說明(含畢業、退學、休學中學生)

連結網址:http://alcat.pu.edu.tw/alumnus/alumni_login.php

 

申辦事項 說明
1.現場臨櫃申請各項文件 1. 學期中請於上班日下午4:00前完成申請 ( 例假日除外 ) ;寒暑假工作日另定。
2. 親自辦理者,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及臨櫃填寫申請單並完成繳費。
3. 委託他人代為申請,應出示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及授權書。
4. 申請更正姓名者,請檢附已辦理更名之戶籍謄本正本1 份(需有更名註記)。
5. 作業時間:現場申請可現場領取,唯若遇本組業務較忙需等候,敬請見諒。
6. 可申請文件項目及金額請參考「校友通訊申請文件申請表」 第3頁試算之金額。
2.通訊方式申請各項文件

1. 申請方式 :
(1) 請先下載並填寫「校友通訊申請文件申請表」。
(2) 使用ATM轉帳匯款費用 ( 申請文件工本費+回寄郵資+信封費用4元 )。
(3) 傳真(04-26321884)或EMAIL(pu101b0@pu.edu.tw)申請書第2、3頁 ( 第2頁須黏貼身分證影本及轉帳收據 )。
5. 作業時間:現場申請可現場領取,唯若遇本組業務較忙需等候,敬請見諒。
6. 可申請文件項目及金額請參考「校友通訊申請文件申請表」 第3頁試算之金額。

2. 作業時間 :
收件(入帳)起2個工作天內寄出。

靜宜大學-畢(肄)業校友通訊申請各項文件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