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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資訊】彰化縣警察局-112年招募約聘人員簡章

彰化縣警察局招募112年度約聘人員簡章

 

  • 資格條件:
    • 具下列資格之一:
      • 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
      • 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少年輔導相關科系之學士學位(心理學、輔導與諮商類、教育暨家庭教育學類、犯罪防治學等)。
      • 修習少年輔導或發展等相關學分者尤佳。
    •  具備電腦及文書處理能力。
    •  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微型電動二輪車免駕駛執照)。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6條之1、第28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彰化縣少年輔導委員會(下稱少輔會)偏差行為少年輔導、曝險少年行政輔導先行、社會安全網、毒品防制基金等相關工作。
    •  輔會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等工作。
  • 工作地址:彰化
  • 工作待遇(公務預算):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280薪點起薪,並依行政院111年1月28日函頒聘用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每點新臺幣(以下同)129.7計算,月酬36,316
  • 工作期間

    112年1月16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依實際到職日為準)。

  • 報名方式
    • 檢具下列資料各1份,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整齊:
      • 公務人員(請至彰化縣警察局-少年警察隊網站下載)。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修習少年輔導或發展等相關學分成績單(修習課程請以螢光筆標示清楚)。
      • 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證書(無則免附)。
      • 機車或汽車駕照正反面影本(微型電動二輪車免附)。
    •  上述資料請於111年12月25日前(寄達或送達)彰化縣警察局少年警察隊張瓊月小姐收地址:彰化市中正路2段778,電話751-6243,封面請註明「應徵約聘人員」,逾期送達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亦不通知補件,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 遴選方式:
    • 書面審核:以報名時所繳交書面資料審核符合資格者,以電話、通訊軟體、電子郵件或書面通知甄選
    • 打字測驗:網址https://typing.tw/app/?action=setting,測驗時間5分鐘,成績達「實用級」即可(報名者可先上網練習)
    • 試內容:談吐、儀態、工作資歷及服務經驗等
    • 如因確診COVID-19致無法進行口試者,得依受試者意願,於出示隔離書後,改採視訊方式面試(打字測驗亦同),以維護受試者權益。
  • 錄取進用:
    •  正取約聘人員2名,備取候用最多4,候補期間於公告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  錄取人員應於本局通知到(以電話及或文件通知本人)準時報到上班(男性需攜帶退伍令或免役證明),若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除不可抗力因素,視同自動放棄,依序由候用人員遞補
  • 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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