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資訊】彰化縣警察局-112年招募約聘人員簡章
彰化縣警察局招募112年度約聘人員簡章
- 資格條件:
- 具下列資格之一:
- 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
- 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少年輔導相關科系之學士學位(心理學、輔導與諮商類、教育暨家庭教育學類、犯罪防治學等)。
- 修習少年輔導或發展等相關學分者尤佳。
- 具備電腦及文書處理能力。
- 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微型電動二輪車免駕駛執照)。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6條之1、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 具下列資格之一:
- 工作項目:
- 辦理彰化縣少年輔導委員會(下稱少輔會)偏差行為少年輔導、曝險少年行政輔導先行、社會安全網、毒品防制基金等相關工作。
- 少輔會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等工作。
- 工作地址:彰化縣內。
- 工作待遇(公務預算):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280薪點起薪,並依行政院111年1月28日函頒聘用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每點以新臺幣(以下同)129.7元整計算,月酬3萬6,316元整。
- 工作期間:
112年1月16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依實際到職日為準)。
- 報名方式:
- 檢具下列資料各1份,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整齊:
- 上述資料請於111年12月25日前(寄達或送達)彰化縣警察局少年警察隊張瓊月小姐收(地址:彰化市中正路2段778號,電話751-6243),封面請註明「應徵約聘人員」,逾期送達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亦不通知補件,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 遴選方式:
- 書面審核:以報名時所繳交書面資料審核,符合資格者,以電話、通訊軟體、電子郵件或書面通知甄選。
- 打字測驗:網址https://typing.tw/app/?action=setting,測驗時間5分鐘,成績達「實用級」即可(報名者可先上網練習)。
- 口試內容:談吐、儀態、工作資歷及服務經驗等。
- 如因確診COVID-19致無法進行口試者,得依受試者意願,於出示隔離書後,改採視訊方式面試(打字測驗亦同),以維護受試者權益。
- 錄取進用:
- 正取約聘人員2名,備取候用最多4名,候補期間於公告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 錄取人員應於本局通知到職日(以電話及或文件通知本人)準時報到上班(男性需攜帶退伍令或免役證明),若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除不可抗力因素,視同自動放棄,依序由候用人員遞補。
- 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